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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进入对欧盟出口水产品一类国家名单
欧盟的该项决议同时取消了1997年公布的关于对中国水产品采取批批检验限制措施的97/386/EC好决议。这标志着,我国水产品进入欧盟时,不必再延期通关,接受检查,耗费额外的仓储和微生物检验费用。
此次欧盟将中国列入允许向其出口水产品的一类国家名单,是1996年以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外经贸部、农业部的配合下,与广大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共同努力,投入巨大人力财力,通过了欧盟多次严格的现场检查而取得的成果。这不仅有力地增加了我国水产品在欧洲乃至整个世界市场的竞争力,使水产品多出口多创汇,同时还为欧盟了解我主管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现状,进而解决我国禽肉等其他动物产品对欧出口问题创造了条件。
据了解,对欧盟出口水产品,涉及我国沿海18个省市、数百家企业,1999年上半年出口量达61.8万吨,价值14.5亿美元。

